网站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新闻内容
 
 荣会要闻
 视频资讯
 
常沙娜、荣会文化与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三方联合声明

�?.jpg

常沙娜、北京荣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三方联合声明

今年将迎来新中国75周年华诞,为向伟大祖国献礼,北京荣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“荣会文化”)与常沙娜先生携手推出以中国传统景泰蓝工艺复原的《和平鸽大圆盘》及景泰蓝《台灯》。

《和平鸽大圆盘》由六只口衔花枝的和平鸽以及对称的缠枝花卉图案构成,大圆盘整体丰富华美,寓意中华民族文明绵长。和平鸽代表世界人民向往和平,歌颂团结友谊。1952年,在北京召开的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国际会议—“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”上,《和平鸽大圆盘》以及具有民族装饰风格的台灯等景泰蓝工艺美术品,作为国礼赠送给各国代表。《和平鸽大圆盘》及景泰蓝《台灯》因此被称为“新中国第一份国礼”,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。
       为打击违法侵权行为、维护常沙娜先生的合法权益,常沙娜先生、北京荣会文化发展公司及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三方特联合声明如下:

1.常沙娜先生是作品的作者及著作权人。获常沙娜先生独家授权,荣会文化享有在全球范围内宣传推广及销售《和平鸽大圆盘》、景泰蓝《台灯》的权利,有权使用并转授权第三方机构在销售《和平鸽大圆盘》及景泰蓝《台灯》中使用常沙娜先生的名誉、职称、肖像、图片、签名、文字资料、知识产权、影像资料与相关言论;同时,第三方机构的宣传推广须经荣会文化书面确认。

2.任何未经荣会文化许可而擅自生产、销售与宣传《和平鸽大圆盘》、景泰蓝《台灯》作品的行为均构成著作权侵权,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
3.荣会文化授权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开展对侵权行为的调查、投诉、举报、刑事控告和民事诉讼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在此,我们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国传统景泰蓝工艺的关注和支持。

xiao2.jpg
作品登记证书



 
网站首页 招贤纳士 法律声明
Copyright © BEIJING RONGHUIWENHU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4549号-1